當地時間2014年11月11日,韓國光州,沉沒渡輪“世越號”船長李準石和船員們抵達法院,接受最終審判。圖片來源:CFP視覺中國
  中新網11月11日電 據韓聯社報道,當地時間11日,韓國地區法院裁定失事客輪“世越號”船長李某因事發時拋下乘客不管判處其36年徒刑。
  報道稱,李某因在危機時刻棄船,不顧船上乘客安危獲刑36年,但其 “謀殺304名乘客”罪名並未成立。
  4月16日上午,“世越號”客輪在韓國全羅南道珍島郡近海發生沉船事故,造成304人遇難(包括失蹤者)、142人受傷。目前,仍有9人下落不明。
  此前,檢方對包括船長李某在內的4人適用了殺人罪和殺人未遂等嫌疑,對三副和操舵手適用了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的嫌疑,對其餘9名船員適用了遺棄致死、致傷嫌疑。檢方曾要求法院判處船長李某死刑,判處大副薑某、二副金某、輪機長樸某無期徒刑,判處其餘船員有期徒刑15-30年。
  就在判決結果公佈前幾小時,韓國國務總理鄭烘原主持召開有關部門長官會議並宣佈,政府決定從當天起停止對“世越號”沉船事故失蹤者的搜救工作。
(原標題:韓國“世越號”船長獲刑36年 謀殺乘客罪名未成立)
編輯:SN1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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